社交媒体数据隐私声明

社交媒体数据隐私声明

 非常感谢您对我们公司及我们社交媒体网站的关注。  

在您访问我们社交媒体网站时,对其中所收集、处理和使用的任何个人信息的保护对我们而言至关重要。您的数据将受到法律保护。您可以在以下地址找到本通用数据隐私声明Data Privacy

一、    数据控制方的名称和地址

根据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法规》(以下简称“GDPR”)第26款、欧盟成员国及瑞士的其他国家数据保护法以及其他适用的数据保护相关法规(“适用的数据保护法规”),社交媒体门户网站运营商与以下控制方共同构成联合控制方:

爱达克车辆设计(上海)有限公司
上海市申长路988弄虹桥万科中心6号楼5楼, 邮编 201106
电话: +86 (0)21 5329 3000
传真: +86 (0)21 6220 5210
电子邮箱: info@edag.cn
网址: www.edag.cn.

负责人: William WU, CEO

EDAG Engineering Group AG
Schlossgasse 2
9320 Arbon
Schweiz
电话: +49 661 6000-0
传真: +49 661 6000-223
电子邮箱: info@edag.com
网址: www.edag.cn

 

二、   通用数据处理信息

1.    通过社交网络进行的数据处理

我们在社交网络上维护公开可用的个人资料。若您访问诸如Facebook、Instagram等社交网站或包含有社交媒体内容(如“点赞”按钮或横幅广告)的网站,这些社交网络通常可以全面分析您的用户行为。访问我们的社交媒体将会触发许多与数据保护相关的处理操作。具体而言,爱达克集团(EDAG Engineering Group AG)在以下平台上运营社交媒体网站:

LinkedIn(领英: https://www.linkedin.com/company/edaggroup/

如果您通过社交媒体帐户登录并访问我们的社交媒体网站,则社交媒体门户网站运营商可以将此访问分配到您的用户帐户。在某些情况下,即使您未登录或没有使用特定社交媒体门户网站的帐户,也可能会收集您的个人数据,比如通过存储在您设备中的Cookie或通过记录您的IP地址来收集您的数据信息。

借助以此方式所收集的数据,社交媒体门户网站运营商可以创建用户的个人资料,在其中存储您的个人爱好和兴趣信息,通过这种方式,可以在社交媒体门户网站的内部和外部向您展示基于您兴趣爱好的广告。如果您拥有社交网络帐户,则基于您兴趣的广告可以显示在您正在登录或已经登录的所有设备上。

作为社交媒体网站运营商,我们只能查看存储在您的公共资料中的信息,只有当您拥有这类资料并在访问我们的社交媒体网站进行登录时才可以查看。此外,社交媒体门户网站的运营商会为我们提供匿名使用统计信息,我们将使用这些统计信息来改善访问我们社交媒体网站时的用户体验。我们无权访问社交媒体门户网站运营商所收集的使用情况数据来创建这些统计信息。

另请注意,我们无法跟踪或影响社交媒体门户网站上的所有处理步骤。这意味着,根据提供商的不同,社交媒体门户网站运营商还可以执行进一步的处理操作。因此,我们建议您根据需要在相关社交媒体门户网站的会员管理中进行适当的隐私设置以限制这些处理操作。您可以在社交媒体门户网站的使用条款和数据保护法规中找到相关详细信息(请参阅下文)。

2.    处理个人数据的目的和法律依据

我们的社交媒体网站旨在确保我们公司在互联网上呈现尽可能全面的形象。我们利用社交媒体网站吸引用户关注我们的服务和产品,并与作为页面访客或用户的您取得联系。这些社交媒体网站的运营包括用户个人数据的处理是基于GDPR第6款第1节1-(f)条以及适用的数据保护法规所赋予的我们在为用户和访客提供现代支持性信息交流与互动方式以及与用户和访客进行信息交流与互动中的合法权益。

如果您在社交网络中使用我们的数据与我们联系(比如通过创建自己的文章,回应我们的其中一篇文章或向我们发送私人消息),我们将仅出于与您联系的目的来处理您提供给我们的数据。对于征得您同意的数据采集,法律依据为GDPR第6款第1节1-(a)条以及适用的数据保护法规类似规定,否则对于履行合同所要求的数据采集,其法律依据为GDPR第6款第1节1-(b)条以及适用的数据保护法规中的相关规定。

社交网络发起的分析过程可能基于不同的法律依据,社交网络运营商必须予以规定(比如按GDPR第6款第1节1-(a)条以及适用的数据保护法规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同意”)。详细信息可在各提供商的相应数据保护规定中找到(参见下文)。

3.         共同责任与行使权

通常,如果您访问我们其中一个社交媒体网站,我们将与社交媒体平台运营商共同承担此次访问触发的数据处理操作的责任。原则上,您可以针对我们及相应社交媒体门户网站运营商行使本隐私政策第V点所界定的权利。

请注意,尽管我们与社交媒体门户网站运营商共同承担责任,但我们对社交媒体门户网站的数据处理程序并不具有完全的影响力。是否向我们开放在很大程度上具体取决于各自提供商的公司政策。更多详细信息可以在相应提供商的相应数据保护规定中找到(请参阅下文)。

4.         数据除和存储期限

对于我们通过社交媒体网站直接收集的任何数据,一旦其存储目的不再适用,或您请求删除或是撤回您对存储的同意,这些数据将会从我们的系统中删除。存储在您的终端设备上的所有Cookie都会保留在您的终端设备上,直到您删除它们为止。强制性法律规定特别是法定保留期限则不受影响。

对社交网络运营商出于自身目的而存储的任何数据,我们对其存储期限不具有影响力。有关详细信息(比如,在其数据隐私声明中的相关信息,请参阅下文),请直接与社交网络运营商联系。
 

四、社交网络详述

1.    LinkedIn(领英)

我们在LinkedIn上的个人资料。LinkedIn的运营公司为位于爱尔兰都柏林2区威尔顿广场Wilton Place(Wilton Plaza, Wilton Place, Dublin 2, Ireland)的LinkedIn Ireland Unlimited Company。LinkedIn已获得“欧盟-美国隐私盾”的认证。LinkedIn可以使用广告Cookie。

如果您希望禁用LinkedIn的广告Cookie,请使用以下链接:

https://www.linkedin.com/psettings/guest-controls/retargeting-opt-out

有关运营公司如何处理您个人信息的详细情况,请参阅LinkedIn的数据隐私声明:https://www.linkedin.com/legal/privacy-policy

 

五、   数据主体的权利

如果处理了与您有关的个人数据,您则是GDPR以及适用的数据保护法规中类似规定所界定的数据主体,并对数据控制方拥有以下权利:

1.    知情权

在GDPR第15款以及适用的数据保护法规中相关规定的范围内,您有权要求获得有关我们正在处理的数据的信息。

2.    纠正权

如果您的个人数据不正确或不完整,您有权在GDPR第16款和适用的数据保护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对与您有关的任何不正确的个人数据进行纠正和/或完善。

3.    限制处理权

在GDPR第18款和适用的数据保护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在符合法律的条件下,您有权对您的个人数据要求进行限制处理。

4.    删除权

在GDPR第17款和适用的数据保护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在我们没有法律义务或权限进一步处理您的数据情况下,您可以随时要求删除您的个人数据。

5.    数据迁移权

在GDPR第20款和适用的数据保护法规规定的范围内,您有权接收您曾向我们提供的与您有关的个人数据,接收的这些数据应为常用的和机器可读的结构化格式,并可传输给另一家数据控制方。

6.    反对权

在GDPR第21款和适用的数据保护法规规定的范围内,您有权反对出于直销或数据分析目的而对您的数据进行处理。您可以根据利益评估提出反对意见,说明您因特定情况而产生异议的原因。

7.    依据数据保护法撤回同意声明的权利

您有权随时撤回您对处理个人数据表示同意的声明。撤回同意不会影响您撤回之前基于您的同意进行处理的合法性。

8.    向监管机构投诉的权利

在不损害任何其他行政或司法补救措施的前提下,如果您认为与您相关的个人数据的处理违反了GDPR和适用的数据保护法规中的类似规定,您有权向监管机构,尤其是位于您常住地、工作地或涉嫌侵权的所在地的成员国或州的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接受投诉的监管机构将根据GDPR第78款和适用的数据保护法规中的类似规定,把投诉的进展情况和结果包括提出司法补救的可能性通知投诉人。

 

版本日期:20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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